派人派車陪丁怡銘作筆錄? 刑事局駁斥︰絕非事實
2020/11/30 16:25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因萊牛事件被告發違反食安法,昨前往中正一分局製作筆錄,卻傳出丁享特權,刑事局派人派車接送他一起應詢;刑事局今大動作澄清此絕非事實,表示是因民眾檢舉,認有必要偵辦,查處期間,台北地檢署已先指揮中正一分局偵辦此案,所以才派員前往一起偵詢,絕非陪同、更不可能接送。
刑事局解釋整個過程,表示當初局長黃明昭認有必要主動偵辦以釐清案情,交查偵七大隊大隊長黃水願偵辦此案,由於中正一分局已先發通知書請丁怡銘到案說明,黃電告該分局偵查隊承辦小隊長陳明誼,告知局長亦有交查此案,人有來請通知他,所以丁趁假日前往中正一分局應詢,刑事局是接到分局通知,才派出3名官警前往偵詢。
據了解,丁昨天從下午2點半進中正一分局,近6時許離開警局,他的說詞與日前致歉、受訪時所說大同小異;警方將會把他的說詞與相關事證彙整後,函送檢方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