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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眼袋反變「麵包超人」 整形名醫求償百萬遭法院打臉

林姓女子接受眼袋及蘋果肌補脂手術後不滿效果,發文自嘲被整成「像麵包超人」,王姓名醫認為影響名譽,提告求償百萬,但法院認定屬合理評論駁回。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林姓女子接受眼袋及蘋果肌補脂手術後不滿效果,發文自嘲被整成「像麵包超人」,王姓名醫認為影響名譽,提告求償百萬,但法院認定屬合理評論駁回。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2025/03/15 06:0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姓女子不滿王姓整形名醫的手術結果,發文自嘲被整成「麵包超人」,王醫師認為林女言論侵害名譽,求償百萬精神慰撫金,但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發文是消費經驗分享,駁回王醫師求償。

林女在2021年接受王醫師的眼袋及蘋果肌補脂整形手術,術後發現左眼下眼瞼外翻、臥蠶變小、兩邊大小不一,但王醫師聲稱,術後6個月至2年為恢復期,建議林女自費施打肉毒桿菌及玻尿酸,林女曾施打一劑肉毒桿菌,除此之外,王醫師未提供其他補救措施。

林女覺得,診所的行銷廣告內容與實際結果不符,因此在多個社群網站發文,分享手術經驗,提醒其他消費者注意,並表示不推薦王醫師。

王醫師認為,部分言詞會使閱覽者對他產生不良觀感,且指責他為「無良醫生」,已侵害其名譽權,向法院提告,民事上請求林女賠償精神慰撫金百萬,並聲請假執行。

法院審理後指出,林女的發言基於親身經歷,不是憑空捏造事實,且醫美療程屬於可受公評的領域,消費者有權表達意見,不構成侵權行為。她的發言雖然帶情緒性字眼,但主要內容是術前諮詢、術後結果與個人感受,沒超過合理評論範圍,難以認定具有不法性。

此外,王醫師先前曾對林女提出刑事告訴,指控她PO網稱「手術後9個月左眼眼瞼下部有外翻現象」、「無良的醫師」等內容,提告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但台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庭審酌相關事證後,也認為王醫師的名譽未受到不法侵害,所以駁回損害賠償請求,並判訴訟費用由王醫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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