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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獸父性侵6年590次 國二女泛淚:韓團讓我堅持下來

小花忍受父親性侵長達6年,狼父則被台南地院判處12年徒刑。(情境照)

小花忍受父親性侵長達6年,狼父則被台南地院判處12年徒刑。(情境照)

2021/02/19 05:55

首次上稿 00:07
更新時間 05:55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小花(化名)從小三開始被父親侵犯,直到國二父親因他案被羈押,脫離父親掌握,才向心輔老師哭訴遭性侵,6年來她被性侵了590次,諮商過程中她對父親反覆表現矛盾的情感,但父親否認性侵女兒,辯稱是小花亂花錢、交男友被他責難,小花才誣賴他性侵,但台南地院合議庭不採信,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判12年;6年來小花數度想死,她說都是心愛的韓團讓她堅持下來。

小花在國小三年級時,父親開始對她伸出狼爪,雖然小花曾向母親求助,但母親晚上要上班,還會被家暴,所以小花一直沒有脫離父親的掌控,而母親則選擇離婚。

直到國中二年級,小花某次與朋友看影片,突然哭出來,向朋友表明自己長期受到父親性侵,最後小花向輔導老師說出被害過程,當老師問小花,為什麼選擇現在才說時,她說是因為父親涉嫌他案遭羈押,讓小花脫離父親掌握。

小花曾心萌短念,但是她想到喜歡的韓團成員在當練習生時也很辛苦,所以她都堅持下來。到了寄養家庭後,小花說至少現在能好好睡覺了。

不過父親否認性侵小花,認為小花有說謊的習慣,覺得她是因為被指責亂花錢、交男友才誣指他性侵,但是台南地院合議庭並未接受,6年來以每週性侵2次的頻率,父親共性侵小花590次,合併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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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忍受父親性侵長達6年,狼父則被台南地院判處12年徒刑。(記者王捷攝)

小花忍受父親性侵長達6年,狼父則被台南地院判處12年徒刑。(記者王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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