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奔中彰投75公里燒8宅釀5傷!狂婦二審仍判8年6月
周姓婦人5小時騎機車奔馳中彰投75公里,縱火8處導致5人受傷,二審仍判刑8年6月。(民眾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60歲周姓婦人,自認與多名男子有情感或細故糾紛,另與自己的親兄姊又有遺產糾紛,去年(2023年)7月3日清晨,用機車載著4桶汽油,惡夜奔馳中彰投三縣市約75公里,於8處民宅縱火燒傷5人,行徑堪稱瘋狂。一審審理時,她希望法官判她死刑,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名判刑8年6月;她上訴二審並指自己無殺人犯意,一審量刑太重,檢方也上訴指一審量刑太輕,但二審見解與一審相同,駁回雙方上訴,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賣衣服維生的周姓婦人於去年7月3日清晨,用機車載4小桶汽油,每桶約3.3公升,展開瘋狂縱火之舉,當天凌晨2時3分於中市梧棲區,對自認有感情糾紛的男子住處放火,兩戶民宅與3輛汽機車受損,事隔24分鐘,她於2時27分飛奔至彰化縣伸港鄉一處民宅縱火,她宣稱此民宅,是與她有情感糾紛,曾把她推下樓梯的「林文源」住處,但屋主卻說自己居住40年,不認識周婦,更不認識「林文源」,這兩場放火都無人受傷。
又過了約1小時後,周婦於3時26分與34分,於彰化市一棟住宅與一處工廠(兼住宅)縱火,前者共有印尼移工等3人受傷,後者無人受傷,她認為這兩處民宅工廠,分別是與自己有情感糾紛的另一男子與親人住處,這名男子曾打過她,她決心點火報復,到了當天清晨4時9分與17分,周婦又馳抵南投縣草屯鎮,分別向哥哥與姊姊住處縱火,兩人輕傷。
周婦隨即折騎機車返回台中市大里區,以有糾紛為由,於清晨4時42分於一位姻親住處縱火,13分鐘之後,清晨4時55分,她又跑到中市東區一間宮廟縱火,理由是宮廟主委要她捐獻,她遂放火嚇主委,這兩次放火無人受傷,隨後她提著剩餘兩桶汽油向警方自首,短短5至6小時,騎機車奔馳約75公里,於中彰投三縣市放火8處,造成5人輕傷,法院裁定羈押,她目前仍羈押中。
台中地院一審時,周婦承認放火,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她強調自己與兄姊有財產糾紛,「我希望可以判我死刑」,至於其他放火,她宣稱僅是嚇對方或報復,一審法官認為,周婦對胞兄觸犯殺人未遂,其餘觸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行為惡劣,合併判處8年6月徒刑。
周婦與中檢都上訴,周婦強調自己無殺人犯意,縱火只是要驚嚇對方,中檢則強調一審量刑太輕,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見解則與一審相同,認為一審量刑8年6月適當,且周婦縱火時,精神狀態並無顯著減低,駁回周婦與檢方上訴,可再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