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子在車牌上塗反光劑逃避警方測速 這下GG了

陳男在機車牌上噴反光噴霧及貼反光貼紙,干擾警方測速照像,致車牌無法辨識,當場挨罰。(圖由民眾提供)

陳男在機車牌上噴反光噴霧及貼反光貼紙,干擾警方測速照像,致車牌無法辨識,當場挨罰。(圖由民眾提供)

2024/09/08 09:24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后里區日前夜間發生一起汽車與機車擦撞車禍,機車車主僅輕微擦傷,但員警到場處理時,發現機車車牌嚴重反光,致車牌無法辨識,原來是車主在車牌及車牌框架上噴了反光噴霧及貼了反光貼紙,藉此干擾警方的測速照像,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款。

這起車禍發生在9月4日晚間,在后里區青工路,大甲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余家睿前往處理,在現場測繪照相時發現,機車車牌強烈反光,致無法辨識,才發現機車騎士陳男(25歲)為逃避警方測速照相,在車牌及車牌框架上噴了反光噴霧及貼了反光貼紙,讓車牌號碼因閃光燈過度曝光而無法辨識。

大甲分局交通分隊長林忠生表示,民眾在車牌上塗抹反光顏料,目的是為了僥倖規避照相或錄影舉發,更有甚者利用此做為犯案工具,逃避警方追查,危害社會治安,警方則以新式執法器材「紅外線測速照相」反制,即使是在低光源的環境下,不須開啟閃光燈補光,也能清楚拍下反光的車號,並據此開單舉發。

大甲分局長謝建國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方式,致不能辨認牌號,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中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