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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巡邏車趕出勤未禮讓行人險被撞 警開罰自己人祭處分

    圖中警車左轉時未禮讓行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民眾提供)

    圖中警車左轉時未禮讓行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民眾提供)

    2024/09/10 13:4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分局一輛巡邏車,9日上午行經北區路口左轉時未禮讓行人,遭開車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PO網惹議,經分局查證屬實,已對該名違規駕駛警員依規定掣單開罰,除將開會討論祭出行政處分,也將加強對所屬員警的交通安全教育。

    根據影片內容顯示,發生時間為9日上午10時47分,地點在北區漢口路與陝西路口處,該輛巡邏車當時路口左轉時,未禮讓正行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差點撞上,行人則是嚇得趕緊往後跳開,驚險場面除令人捏了一把冷汗,也引發網友熱議。

    二分局對此今天表示,經查證,已由所屬派出所對違規駕駛警員,除依規定掣單並將祭出行政處分,也將加強對所屬員警的交通安全教育,強調駕車接近路口時應謹守「慢看停」原則——「慢」:接近路口減速;「看」:注意路況及人車動態;「停」:必要時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者,將面臨1200至6000元罰鍰,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也規定,駕駛人無論有無交通指揮或號誌,皆應讓行人及視覺障礙者優先通行。

    第二分局同時呼籲所有駕駛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未禮讓行人不僅違法,還威脅行人生命安全,駕駛人應時刻保持警覺,行經路口減速並主動禮讓行人,每一次的禮讓,都是對生命的尊重,也是維護道路安全的基本責任。

    警方已對違規駕駛警員掣單開罰。(警方提供)

    警方已對違規駕駛警員掣單開罰。(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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