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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攤斜槓「總統大選簽賭站」 2組頭及賭客下場曝

陳姓和歐姓組頭在檳榔攤設總統大選簽賭站,被南投地院判刑,江姓賭客也判拘役和罰金。(資料照)

陳姓和歐姓組頭在檳榔攤設總統大選簽賭站,被南投地院判刑,江姓賭客也判拘役和罰金。(資料照)

2024/08/14 19:53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陳姓和歐姓男子以檳榔攤作為簽賭站,看好總統大選賭盤會賺錢,由歐男找賭客,告知以「賴蕭配是否贏侯康配100萬票」來下注,歐男找到江男下注50萬元,收取5%手續費,歐男可抽6到7成,陳男則可抽3到4成,但簽賭站選前被南投檢調破獲,南投地院近日將陳男、歐男各判刑5月。

46歲陳姓男子和49歲歐姓男子2019年開始合夥經營簽賭站,去年12月兩人合作設總統大選賭盤,下注站設在陳男開的檳榔攤,而拉線架網站則由歐男負責,並且去開發客戶,找人來簽賭下注。

歐男以LINE找人簽賭,告知這次是以「賴蕭配是否贏侯康配100萬票」為下注標的,可賭會贏百萬票,也可下注賭不會贏百萬票。去年12月13日江姓賭客下注50萬元,等開票後再結算及收賭金。江男要先繳5%手續費,即2萬5000元,歐男先抽6到7成,其他給陳男。

南投檢調今年1月9日獲得線報,持搜索票到歐男、陳男住處和檳榔攤搜索,查到江男下注訊息,也查到歐男與其他賭客對話紀錄,偵辦後將歐、陳、江3人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審酌3人都坦承犯行,將陳男和歐男各以賭博罪、以總統選舉結果為標的的賭博罪,各判刑3月和4月,合併應執刑5個月,褫奪公權1年,而賭客江男則各判罰金2萬元和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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