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女老師理智線斷!罵同事妓女、賤人 下場超慘

台中市一名公立學校林姓女老師,和同事在辦公室發生爭執,竟散布「指使同學散布我被強姦」等不實言論,和辱罵「妓女」、「賤人」,台中地院判處拘役30日。(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市一名公立學校林姓女老師,和同事在辦公室發生爭執,竟散布「指使同學散布我被強姦」等不實言論,和辱罵「妓女」、「賤人」,台中地院判處拘役30日。(記者陳建志攝)

2024/02/05 19:44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所公立學校的林姓女教師,去年3月因與另名女老師因細故吵架,在學校辦公室內,指控另名老師「指使同學散布我被強姦」、「勾搭自然老師,散布我不孕的消息」等不實言論,還以「妓女」、「賤人」辱罵該名女老師。該名女老師向警方提告林女涉嫌妨害名譽,林女在案件審理時坦認涉案,台中地院依誹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

檢察官起訴指出,這名林姓女老師,去年3月12日在學校辦公室內,和另名女老師發生爭執,指謫該名女老師「指使同學散布我被強姦」、「過年到住處辱罵我家人」、「勾搭自然老師,散布我不孕的消息」等不實言論,還以「妓女」、「賤人」辱罵該名女老師;該名女老師不堪受辱到警局報案,並對林姓女老師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林姓女老師僅因職場細故,竟在學校教師辦公室以不實言詞內容誹謗及以不雅穢語侮辱提告女老師,嚴重貶損被害人社會評價及個人名譽,並對心理造成相當程度傷害,且因該名女老師無意與林女和解,兩人並未達成和解,原應該給予嚴懲,不過考量其無前科,且審判中已坦承全部犯行,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中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