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謊稱有武肺疫苗接種管道 詐財4萬8被起訴

黃女謊稱有管道接種疫苗,詐得4萬8000元。圖為疫苗接種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桃園市有詐欺前科的黃姓女子,今年5月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尚不足時,她以有管道打疫苗為由,向何姓房屋代理人詐騙4萬8000元(每劑8000元,房東與丈夫、女兒3人各兩劑費用),但事隔10多天卻無下文,何婦催促時,她又謊稱要加上每人各1萬2000元,才能提早接種,何婦不相信而報警,台中地檢署偵查時,黃女坦承犯行,中檢依詐欺罪起訴,聲明犯罪所得沒收。
起訴書指出,38歲的黃姓女子,今年5月29日聯絡房屋出租代理人何婦,表示要承租中市豐原區一處房屋,兩人商談過程中,黃女謊稱她有門路、管道,可以施打武漢肺炎疫苗,可自費施打,1劑為8000元,何婦遂掏出3萬2000元,為自己與丈夫預約各2劑,之後,又於同日下午,再度交給1萬6000元,為自己的女兒預約2劑,共計4萬8000元。
交錢之後,黃女用各種理由推託,事隔10多天,到了6月10日間,黃女又誆稱,還要再加上每人1萬2000元,才能接種疫苗,何婦這次不受騙而報警。
黃女於檢方偵辦時坦承犯行,檢方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有散布不實謠言或訊息的處罰,可處3年以下,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但黃女是向何婦謊稱有打疫苗的管道,不是「散播於眾」,尚不構成上述條例,僅構成普通詐欺取財罪,依此罪名起訴,可判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