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遮瑕化粧品 5成商品標示不合格
2019/09/11 20:22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中市法制局消保官抽驗20款市售遮瑕類化粧品,其有10款商品標示不合規定,多屬標示不清或應標示項目而未標示等違規態樣,法制局今(11)日表示,品質檢測雖有檢出砷、鉛或鎘等重金屬含量,但均符合法定標準。
法制局說明,此次抽驗,商品標示部分違規態樣主要是保存期限標示不合規定、批號或出廠日未標示、主成分含量未標示、全成分標示未標示、產品內含成分用途用法內容未經核准及外包裝標示與核准仿單不符等,法制局已移請產品進口商公司登記所在地主管機關處理。
品質檢測部分,雖有部分商品檢出0.03~0.09ppm的微量砷含量、0.05~1.27ppm的微量鉛含量及0.03~0.64ppm微量鎘含量等,但含量均符合現行法定標準。
法制局長李善植、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提醒消費者,遮瑕類化粧品現已成為不分性別族群,為化底粧或修飾時的必備化粧品,其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消費者在購買化粧品時,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及過度宣稱效果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