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為吸毒淪為「法師」性玩具 傻女泣訴「我什麼都沒有了」

2019/08/26 06:4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傅姓男子是以誦經為業的法師,染上毒癮的他,會提供毒品給已婚女子小婷(化名)吸食,小婷也因此淪為傅男的性玩具,不但被傅男性侵害與猥褻,還被拍下裸體等不雅照片,小婷的父親甚至撞見傅男趴在女兒身上的不堪畫面,為了吸毒付出慘痛代價,小婷激動落淚告訴法官,丈夫跟她離婚,「我什麼都沒有了」,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判傅男6年6月徒刑,吸毒部分由檢方偵查中。

判決書指出,國小畢業的傅男是法師,但沒有證照,他染有毒癮,會提供毒品給小婷吸食,去年1月5日下午,小婷到傅男住處甚久,小婷的父親感覺怪異,到傅男住處查看,竟撞見傅男趴在小婷身上,兩人雖都穿著衣褲,行為卻過度怪異,其父趕緊把小婷帶回家。

事隔半年餘,去年7月間,小婷向一位男性朋友透露,傅男性侵害她,還拍下兩人性交畫面,用來威脅她,友人轉告小婷的丈夫,小婷丈夫與傅男談判,取回存在平板電腦內的不雅畫面,交給小婷報警揭發,之後與小婷離婚,小婷與傅男吸毒部分,檢方仍偵查中。

檢方調查,小婷去年1月底至7月上旬,到傅男住處吸免費毒品時,被傅男性侵害1次得逞,2度為傅男手淫,2度被傅男強制猥褻,全都被傅男持平板電腦偷偷錄影,另外,傅男的平板電腦還有15張小婷裸體等不雅照片,是趁小婷吸毒神智不清時,脫下小婷衣褲拍攝。

小婷於彰化地院一審時指控,傅男用不雅畫面威脅她提供性服務,卻又翻供說,她是為了吸免費毒品,願意脫衣服讓傅男拍照,也同意為傅男手淫,她還數度激動落淚說,她每次想起傅男握有不雅照片,就憂慮得睡不著,丈夫也為了此案(性侵與猥褻)跟她離婚,「我什麼都沒有了,請法官幫我作主」,一審認定兩次手淫不構成強制猥褻罪,僅構成妨害秘密罪,依觸犯強制性交罪1次,強制猥褻罪3次,判處傅男6年6月,妨害秘密罪則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傅男上訴二審,他不否認猥褻與性侵小婷,但他辯稱小婷離婚之因,是吸毒被丈夫發現,與他無關,小婷常到他住處吸毒,吸毒後在他家休息玩手機,第一次被性侵害後,還是一再到他家吸毒,不擔心再度被侵犯,也不在乎是否又被拍下不雅畫面,聲明法院以「犯情輕微且情堪憫恕」減刑,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傅男行為惡劣,性侵猥褻豈有情堪憫恕之處?維持一審原判,強制性交與猥褻可再上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中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