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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檳榔西施判4年 鄉代之子上訴被駁回

張睿紘。(資料照)

張睿紘。(資料照)

2019/08/26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宜蘭縣某鄉民代表的兒子張睿紘,找檳榔西施小花(化名)到家中喝酒聊天,竟趁機性侵,並調侃說「妳都不叫,我好像在X死魚」等語;小花淚控,張男以鄉代之子身分嗆說熟識黑白兩道,她才不敢抵抗,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張男上訴,高等法院以上訴書逾期且未敘述具體理由駁回。

判決指出,有公共危險前科的張男,前年要小花帶6瓶啤酒到家中聊天,小花下班後帶酒去找張男,幾杯黃湯下肚後,小花想離開,卻被張男性侵。

小花指控,張男常說他父親是鄉代,熟識黑白兩道,她怕若不順從,她與家人恐遭張男傷害,才沒激烈反抗,當時張男表情凶惡,她怕被打不敢呼救;張男完事後對她說,這3個月有(懷孕)的話,他會負責。

後來小花透過乾哥將此事告知張男的父親,張男得知勃然大怒,帶著醉意前往檳榔攤找小花麻煩,當時還因聲量太大遭鄰居檢舉,警員到場張男卻嗆說:「我是代表的兒子,這樣還要查身分證嗎?」

張男辯稱是小花自願跟他發生性關係,他當時曾拒絕,且小花稱他出手拉人,但事後驗傷卻沒驗出有傷。

法官認為,張男在警員到場時曾多次挑釁,並一再以父親的地位施壓,認為小花因此心生恐懼的說詞為真,且事發後小花還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考量小花與張男並無結怨,沒有誣陷張男的動機,張男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判4年徒刑。張男嗆警所涉妨害公務部分判刑3月,可易科9萬元罰金。張男上訴二審被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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