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阻盜伐 屏檢:法官量刑應將森林生態及景觀影響納考量
屏東地檢署與林保署屏東分署舉行座談,就共同打擊森林盜伐犯罪交換意見。(屏東地檢署提供)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農業部林保署屏東分署森林管轄面積逾22萬公頃,盜伐案件時有所聞,為嚇阻不法,屏東地檢署認為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除了林木價值外,應將森林生態及景觀的影響層面納入量刑考量,公訴檢察官必要時可傳喚林保署相關人員,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庭作證,讓法官量處適當刑度。
林保署屏東分署管轄13%台灣森林面積,含蓋6個自然保護區域,幅員遼闊,擁有豐富自然環境生態,為查緝不法盜伐行為,屏東地檢署與林保署屏東分署近年建立溝通平台及聯繫管道,屏檢檢察長陳盈錦昨率領主任檢察官許育銓等人至該分署座談,希望行政專業單位與檢察體系間能更密切合作。
陳盈錦表示,法院針對森林法盜伐案件的量刑,多依據林木價值去衡量,未考量森林生態及景觀價值的減損,未來公訴檢察官在法庭上應對環境法益的侵害提出補充論述,必要時可傳喚林保署相關人員,以專家證人身分作證,使法官量處適當刑度。
此外,就盜伐森林案件,因贓木(林產物)為有機物,若司法程序冗長,將導致贓木變質而減損價值,檢察官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開啟偵查中變價程序,委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拍賣或林保署屏東分署標售;林保署屏東分署也表示將與檢方合作,共同守護國土、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