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越籍女友交往複雜 醋男持刀將她砍成重傷判6年、賠百萬
楊男不滿越籍女友交往複雜,持西瓜刀將阮女砍成重傷,判刑6年還要賠償110萬多元。示意照,非本新聞事件兇刀。(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男子因不滿在小吃部上班的越籍阮姓女友交往複雜,竟持西瓜刀夥同洪姓友人衝進小吃部行兇,將阮女砍成重傷,楊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還要賠償害人110萬多元,可上訴。
楊男與阮姓女子為男女朋友關係,楊男卻不滿女友交往對象複雜,2年多前慎持西瓜刀與洪姓友人衝進阮女上班的小吃部行兇,將阮女砍成重傷,楊男與洪男事後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楊男6年徒刑,依幫助傷害罪判處洪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阮女並向楊、洪2人提告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及精神撫慰金,屏東地院民事庭依被害人傷勢及全案情狀,判楊男及洪男應連帶賠償阮女110萬元92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