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教召整備玩「大老二」 陸軍2士官記大過

陸軍歐姓、陳姓上士教召期間,聚眾打牌影響作息,被懲處記大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陸軍歐姓、陳姓上士參加澎湖後備軍人教召期間,凌晨在體育館內,聚眾打牌影響他人作息,經軍方記大過懲處後,2人打官司翻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據了解,2023年10月9日,陸軍在澎湖縣澎南國中體育館教育召集整備時,歐姓和陳姓上士分別任職後備旅旅部及旅部連上士預算財務士、後備指揮部上士班長,並於凌晨在館內聚眾打牌,影響他人作息,經軍方核定和記大過1次。
歐、陳不服指出,在場打牌者僅4人,人數非隨時可以增加,不符「聚眾」定義。況且,當時館內燈火通明,並有人在打籃球,打牌行為未「影響他人休息」,加上場地未對外開放,不會影響軍譽。
又說,撲克牌為營區內橋牌社團所使用,不是違禁物品,他們也不是在營區,更無賭博性質,被依「言行不檢」記大過,恐影響服役工作,要求撤銷懲處。
高高行調查,歐等人在執行教召任務整備期間,打撲克牌「大老二」遊戲,以牌局輸贏作為隔日採買飲料早餐資金,另有多人在旁觀賞,甚至嚴重影響他人作息,軍方依軍懲法等有關規定記大過,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判決2人敗訴,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