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府頒佈休假單行法規 人事處稱非高官條款
澎湖縣政府頒佈單行休假條款,讓所屬員工譁然。(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人事差勤休假系統,新近公告非公假出國,必須詳列出國時間、地點及原因,並指出法源依據是去年5月2日澎湖縣府頒佈單行法規,讓員工懷疑重回戒嚴時期,更質疑是因為去年某高層主管請病假卻出國,才會特別制訂「高官」請假出國條款。
針對外界質疑重回戒嚴時期,並有「高官」休假條款等情事,澎湖縣政府人事處表示,頒佈休假單行法規,是依據去年5月1日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人事總處要求各縣市自行公布休假出國法令,因此才研議公布,至於休假規定與請假項目不符,以曠職處分,則是2002年人事總處頒佈休假法令,將其列入休假條款,並非外傳的高官條款。
以往剛開放解嚴時期,公務人員請假出國,尤其是前往中國旅遊,不僅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獲准,返國後還要寫報告審核,特別是警調等身份特殊人員,但近年來則採開放制度。不料新近卻傳出澎湖縣政府人事處單行法規,要求所屬員工「非」公假出國,必須詳列出國時間、地點及原因(探親或旅遊),同時涵蓋世界各國。
另外,單行法規還明文指出,請家庭照顧假或病假,不得私自出國,列入請假有虛偽情事,將以「曠職」處分。這就讓外界質疑是澎湖縣政府「高官」休假條款,聯想到去年澎湖縣政府某官員請病假,卻在國外看職棒比賽事件,「高官惹禍、全部公務人員連坐處分」,被澎湖縣政府員工稱為「高官休假條款」。
澎湖縣政府差勤休假人事網站 公布單行休假法規。(記者劉禹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