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安 衛局研擬小吃、夜市攤商投保
2024/05/09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台北市寶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案釀成四死,店家被揪出保險過期後未依法投保;新北市議員陳家琪昨日質詢指出,小吃攤、夜市攤多半不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必須投保的業者,希望市府提出鼓勵措施。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市府以稽查、教育、輔導三面向保障食安,將與市場處合作,研擬透過商圈、夜市自治會鼓勵攤商投保。
陳家琪表示,根據食安法第十三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但民眾經常光顧的小吃攤或夜市攤位,大都不是法定需要投保的對象,市府要對攤商逐一控管難度高,呼籲衛生局與夜市、商圈自治會合作設立窗口,積極鼓勵攤商加入投保行列。
陳潤秋指出,只要有登記、設置食品工廠等業者就必須投保,針對不需要投保的業者,市府鼓勵投保;至於小吃店或夜市攤商,衛生局將與市場處合作,研議透過自治會鼓勵攤商投保。
針對業者未按規定投保,陳潤秋表示,投保屬於稽查重點之一,業者若違法就會開罰,沒有模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