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立即裁決 新北「車不讓人」4月取締1476件
新北市警方執法情況。(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交通部今年三月卅一日起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加重違規處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昨天公布,四月違規有一四七六件,較去年同期的六八二件多出一倍以上,但與今年一至三月每月平均一八一五件相比則減少。
比去年同期多1倍 較1至3月減少
裁決處長李忠台指出,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車不讓人」罰則提高為汽車三六○○元,機車維持一二○○元;若遇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障礙者穿越,未依規定禮讓,最高可處罰七二○○元。針對「車不讓人」的違規案件,採立即裁決、立即移送強制執行,希望汽、機車駕駛人產生警惕。
5/1起大執法 6處設自動偵測
此外,新北市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規劃,五月一日起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由員警現場攔停舉發,也在易肇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其中六處可自動偵測不停讓行人違規,採用AI人工智慧進行影像分析,防制危害行人的違規行為。
警方說明,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有四大重點項目,分別是「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將增加執法強度,呼籲用路人注意行人路權。
根據統計,今年一至四月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已舉發九七○六件,行人違規舉發八四○一件,相較去年同期取締,分別增加五六一○件及二四九九件。
新北警方5月1日起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新北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