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90件清明節應景食品 2件豆製品添加物超標下架
2026/03/24 10:48 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至傳統市場攤商抽驗豆干。(衛生局提供)
清明節將至,新北市衛生局針對潤餅、潤餅皮、花生粉、豆製品及生鮮蔬果等應景食品進行抽驗,共檢驗90件產品,結果發現2件豆製品不符規定,涉及防腐劑超標及檢出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衛生局已要求問題產品下架回收,並移請來源廠商所在地衛生局依法查處。
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表示,近期針對轄內餐飲業、賣場超市及傳統市場攤商等抽驗市售清明節應景食品,包含潤餅、潤餅皮、花生粉、豆製品、生鮮蔬果、糕粿產品及休閒食品等,檢驗食品中的微生物衛生標準、二氧化硫、防腐劑、黃麴毒素、過氧化氫、著色劑、農藥殘留、硼酸及其鹽類與甜味劑。
馬景野指出,此次違規產品為「大黑豆干」,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66g/kg(標準為0.6g/kg),以及「豆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標準為不得檢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相關產品除下架回收外,後續將由來源廠商轄區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說明,苯甲酸可用於豆干、豆皮、肉製品及醃漬食品,以抑制微生物生長,但須符合限量標準,用量不得超過0.6g/kg;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具殺菌作用,雖可用於豆干,但因具腸胃道刺激性,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
楊舒秦建議,民眾食用豆製品前,可先以清水沖洗或浸泡,並以沸水烹煮,有助於去除水溶性的防腐劑殘留於食品中,並藉由開水烹煮及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與經常換水,即能將殘留的過氧化氫轉移至水中,達到去除過氧化氫的效果。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並選擇合格供應來源及保存相關證明文件;民眾選購食品時,也應留意產品標示及來源,確保食用安全。
新北市衛生局至餐飲店抽驗大黑豆干。(衛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