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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起旅宿業一次性備品限制提供 新北全面加強稽查

    新北市環保局自元月起加強稽查旅宿業一次性備品限制提供新制。(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自元月起加強稽查旅宿業一次性備品限制提供新制。(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2025/01/03 10:31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環境部「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元月1日起實施,旅宿業依規定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並限制旅宿業對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新北市環境保護局同步派員依法加強稽查,首波受稽查8家旅宿業者均遵守相關規定,環保局呼籲業者可透過盥洗用品「以大代小」及「鼓勵自備」方式共同源頭減量。

    環保局說明,依「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而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膏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則不得陳列供消費者自由取用,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到6000元罰款,但民眾如果忘了準備或臨時住宿,仍可向業者索取,此外,SPA、游泳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管制範圍。

    環保局已依規定開始針對新北市境內旅宿業包含旅館業、民宿及露營區等列管對象共513家展開稽查,稽查範圍囊括消費者未入住之客房、營業場所的公共區域(如走廊、大廳、行李暫存區、電梯出入口等)、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及客房外之經營設施(如SPA、游泳池、三溫暖、餐廳等),首波稽查以觀光旅館為主,稽查8家業者均能遵守相關規定,後續將持續加強稽查,確保所有業者都能遵循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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