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攝影助理啪啪啪12歲小女友 要她在安親班拍裸照
許男嘿咻女童,還要她在安親班拍裸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許姓攝影助理2023年間用假名在臉書上搭訕一名年僅12歲的國小六年級女童,哄騙她交往後,於MTV、樓梯間等處發生性關係,還傳訊要她拍攝裸照取悅,其中一次女童告知人在安親班,許男竟要她到廁所脫衣自拍。高等法院考量雙方和解,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定許男應執行2年10月刑。
2023年2月6日,許男以「林益傑」假名在網路上搭訕女童,明知女童年僅12歲,竟哄騙她交往,相約至新北一間KTV觀賞影片,趁她年幼天真不知抗拒,在未戴保險套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許男要女童不准跟別人說這件事情,還要她編造理由騙雙親,甚至遊說吃避孕藥。
許男食髓知味,某日趁著跟女童回家時,在她家公寓樓梯間摟抱、親吻,還撫摸臀部、胸部及陰部猥褻,完全不在乎女童雙親或鄰居可能隨時出現,行徑囂張大膽。
為了滿足性慾,許男多次要女童傳裸照,以「好色ㄡ裸體跟我聊」、「你覺得哪個你比較可以,直接插還是口交也要」、「想看你那邊」、「腳打開坐在地上拍,可能要去廁所」、「你可以拍色照給我嗎」等語引誘;幸好女童不從,均委婉拒絕。
某次女童在安親班上課,許男得悉後竟說「我想看你今天穿的內褲,去廁所拍哈哈」、「廁所脫掉拍」;女童答覆可否拍上身,許男說「都拍」,舉措變態。
女童母親無意間看到兩人訊息後追問,當場理智線斷裂,堅持提告;許男得知事態嚴重,趕緊和女童雙親和解,並主張自己有精神疾病,才會做出這種事。
高院指出,無從只從醫療費用收據,就得知許男是否罹患精神疾病或病況的嚴重程度,也無從得悉導致他對未成年女子是否有著病態式性幻想,且許男屢次要求女童自拍性影像,顯見缺乏保護少女正常成長的意識,又在女童住處公寓樓梯間猥褻,膽大妄為。
但高院認為,許男已跟女童與其雙親和解,獲得原諒,若判最輕本刑3年仍屬過重,故減輕其刑,定應執行2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