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20年前涉性騷學生 投檢偵辦
2023/06/09 05:30
南投縣府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 啟動性平調查
〔記者陳鳳麗、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竹山大鞍國小校長劉育成,被指控廿多年前擔任縣內其他國小教師時曾對女學生擁吻、摸大腿性騷擾,南投地檢署昨主動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張桂芳分案偵辦,並責成南投縣警局婦幼警察隊儘速與受害者聯絡進行蒐證,釐清有無刑事責任。
婦幼警察隊進行蒐證 釐清刑責
南投縣政府昨日也針對該案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啟動性平調查,審議當事者提供事證,同時設置檢舉專線○四九-二二四○七七七擴大調查,縣府教育處呼籲,若有其他受害者應勇於出面檢舉,縣府絕對秉持公正、公平、專業原則儘速釐清案情,如查證屬實,絕不寬貸,當事人如有需要,縣府也會提供諮商輔導等支持性服務。
教育處令校長 請假配合調查
教育處也說,為維護校園安全及保障學生受教權,性平會也決議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命劉姓校長請假配合調查至本案結束,至於是否暫停其職務,因目前無法源依據,將函請教育部釋示辦理。
劉育成:靜待調查 保留法律追訴權
劉育成對此案前日即表明,保持緘默,靜待調查,保留法律追訴權,但也強調「若是真的,怎可能活到現在?」。
縣府啟動性平調查之際,南投地檢署昨日也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張桂芳分他案偵辦,隨即要求縣警局婦幼隊儘速與出面指控的莊小姐和其他受害者約定時間,了解發生的狀況並請提供資料查證,在保護隱私前提下,儘速釐清是否涉有刑事責任。
律師林柏宏則指出,出面指控的莊小姐個案,發生於廿多年前,當時還沒有性騷擾防治法,適用的妨害性自主罪在一九九九年修法,修法前是告訴乃論,之後為非告訴乃論,但若在二○○六年七月一日前發生,追訴權時效只有十年,該日期之後追訴權時效則為廿年,媒體報導有議員指疑陸續有女學生在不同時間受害,若在追訴權時效內,仍可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