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卡拉OK 苗縣增訂夜間噪音行為管制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增訂洗車業、商業廣告宣傳及住家卡拉OK的夜間噪音行為管制。(記者彭健禮攝)
洗車業、商業廣告宣傳也納入 管制時段遭陳情稽查即開罰 最高罰三萬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社經環境變遷,民眾對於環境安寧的需求日益殷切,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增訂洗車業、商業廣告宣傳及住家卡拉OK的夜間噪音行為管制,於四日公告實施,若於管制時段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可罰三千元到三萬元罰鍰。此外,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時段,也調整為與鄰近縣市一致,於四月四日起實施,違者同樣罰三千到三萬元。
苗縣府環保局表示,住家卡拉OK、商業廣告宣傳、洗車業夜間噪音陳情,過去由稽查人員前往測量噪音,但其噪音多為不連續性或是具移動性,測量困難導致稽查不易,因此增訂為行為管制項目,一旦有民眾陳情噪音擾民,稽查人員前往發現有此行為,即可依法開罰。
住家卡拉OK、商業廣告宣傳、洗車業,因所在噪音管制區時段有所不同。在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原則為住宅區,管制時段為晚上十點到翌日上午七點;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原則為住商混合、工業區管制時段為晚上十一點到翌日上午六點。
營建噪音管制時段調整
此外,營建噪音較其他類型噪音影響更為廣泛,再加上常因趕工緣故,夜間、清晨或假日等民眾休息時段施工,經常造成民怨,環保局考量由於施工業者往往是跨縣市作業,為避免施工業者混淆,將管制時段與鄰近縣市一致。
環保局指出,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時段為平日的晚上八點到翌日上午八點,及假日的晚上六點到翌日上午十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兩點,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裝修及營建工程致妨礙安寧。不過,考量營建工地考量有工程進度及器具調度問題,給予三個月緩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