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行路旁堆電器、雜物 苗縣環局將開罰1200元
苗栗縣三灣鄉一間電器行,被民眾檢舉在道路旁堆置電器以及雜物。(民眾提供)
〔記者蔡政岷/苗栗報導〕苗栗縣三灣鄉一間電器行,被民眾檢舉在道路旁堆置電器以及雜物,經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檢視檢舉影片後,認定店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於路旁堆置電器與雜物,將開罰1200至6000元。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店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將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
警方則表示,今天前往現場發現確有其事,已經開立勸導單並要求店家改善。店家則向警方說,平時會請人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