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補助費 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移審延押3個月

基隆市議員張顥瀚。(資料照)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嫌於2019年起浮報助理費,基隆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張顥瀚與助理一併起訴。移審時,基隆地院認為,張顥瀚羈押理由未消滅,裁定收押不禁見。
檢廉調查,張顥瀚第1屆當選時,就聘請陳女擔任公費助理,張卻「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詐得67萬餘元。檢廉另查出,張母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張卻曾指示同仁,將母親申報為公費助理,詐得共11萬2453元。
檢察官認定,張顥瀚與陳姓助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今將兩人起訴。
檢察官審酌張、陳二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另陳女身為勞工,是依雇主指示行事,並配合偵辦,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予緩刑。
今日移審後,經法官訊問後,認定張顥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嫌疑重大,且共同正犯、證人及與張顥瀚間有親屬關係,可能會干擾證人供訴,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