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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友人到緬甸KK園區從事詐騙 人蛇遭重刑

男涉嫌誘騙友人到緬甸KK園區打工,並獲取報酬,被橋頭地院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男涉嫌誘騙友人到緬甸KK園區打工,並獲取報酬,被橋頭地院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2024/05/07 23:0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曾姓男子涉嫌誘騙黃姓等友人前往緬甸KK園區,從事電信詐騙工作,並領取30萬元介紹費,被橋頭地院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曾男與暱稱「賢哥」、「團長」等成年人共謀,由他居間招募蔡姓、黃姓等友人,謊稱前往泰國從事博奕業,就有底薪及其餘獎金,並包付食宿機票,再透過黃男邀約陳姓友人一同前往工作。

2022年7月15日,曾等4人到泰國曼谷,隨即被人蛇集團開車載往泰緬邊境,再搭船渡河至位於緬甸KK園區,黃等3人抵達後始知受騙,為對方從事網路電信詐欺工作,並被要求交出護照和手機,曾嫌則獲取30萬元報酬返國。

黃等人因不願留在當地,自行支付贖金後,陸續在同年12月和隔年1月間返台,向警方報案後,全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曾嫌辯稱,網路上看到可以出國工作的訊息,才與蔡等人聯繫,當時工作內容是說要作博奕,抵達後始知事網路詐騙,否認犯行。

由於黃等人指證歷歷,法官認定曾觸犯3罪,各處徒刑3年4月,併執行刑4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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