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人夫訊息喊「愛你」 她回傳「臉紅貼圖」挨告判賠3萬元
女子遭男同事妻子懷疑在辦公室和老公搞曖昧,還回傳「兩頰通紅之笑臉貼圖」,女子挨告判賠。(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劉姓女子遭男同事妻子懷疑和她老公在辦公室搞曖昧,發現兩人互傳「好,愛你」、以及「兩頰通紅之笑臉貼圖」簡訊,人妻將劉女告上法院,指控侵害配偶權,獲判賠3萬元,可上訴。
黃姓人妻主張,去年2月起,老公頻繁和公司劉姓女同事互通LINE訊息,經她告誡後,竟另開iMessage軟體暗通款曲,劉女傳完訊後要求刪除訊息內容,老公回覆:「好,愛你。」後,劉女隨即回傳「兩頰通紅之笑臉貼圖」黃女認為,兩人顯然已逾越男女社交之不正常往來,侵害其配偶權,向劉女請求賠償慰撫金10萬元。
劉女辯稱,她和公司同事互傳訊息並無逾矩,只是回個「臉紅貼圖」 所提出之證據均不足以證明兩人有逾越男女一般社交不正常往來,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岡山簡易庭審理認為,被告與人夫頻繁以LINE對話,兩人為同事關係應屬常情,難認兩人已逾越男女正常交往之份際。不過,被告要求刪除對話訊息後,黃女丈夫回覆:「好,愛你」,被告回以「兩頰通紅之笑臉貼圖」,依社會常情,已是互相示愛,賠償以3萬元為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