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放電擊棒、電擊槍 男遇警臨檢淚崩喊曾遭霸凌防身用
周男在車上放有電擊棒和電擊槍,遇警方臨檢稱是曾遭霸凌為防身用。(民眾提供)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警方今天(26日)零時許在苓雅區自強三路發現一輛轎車沒有後保險桿而攔檢,卻發現駕駛周男(42歲)神情有異,並在車門旁發現有電擊棒和電擊槍各1把,警方要將周男帶回派出所時他當場情急淚崩,稱是曾遭霸凌為防身用。
據了解,周男深夜開車出門,但車子的後保險桿卻不見,巡邏員警覺得有異,將他攔查,周男稱車子後保險桿是昨天發生車禍撞掉的,自己則是要出門訪友,才會在深夜開車出門。不過員警在攔查時,眼尖發現車門旁置放有電擊棒及電擊槍各1把,隨即帶回查扣偵辦。
警方表示,周男攜帶電擊棒及電擊槍各1把行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8款移送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
高雄員警在周男車上發現放有電擊棒和電擊槍。(民眾提供)
周男持有電擊棒和電擊槍。(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