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男友被控逼嘿咻 賠錢和解再被判刑
高雄一對大學情侶分手後鬧翻,學妹拿到賠償金仍不肯原諒學長的不尊重,讓學長得去坐牢。(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某大學一對學生情侶分手後鬧上法院,學妹指控學長在兩人交往期間,不尊重女性身體,強迫發生性行為,學長事後賠錢和解,但學妹在法庭上直指「感受不到對方是真心道歉」,也不同意讓學長緩刑,讓學長被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月。
判決指出,就讀高雄某大學的一對學生情侶,兩人原本是學長、學妹關係,但交往期間,學妹一直覺得學長不尊重女性身體,一有興致就想要嘿咻,完全不顧女生的意願和感受,甚至還會在大庭廣眾下摸她的屁股,兩人交往期間或是分手後,學長還叫她「破麻」、「別人的toy」、「室內樂的肉便器」。
學妹受不了學長對她的不尊重,提議分手後,學長竟又在外放話「就有人問我幹嘛不跟妳打砲,我說反正也不一定要,然後有人問我妳分手後怎樣,我說妳大概就找其他男生的去了吧,反正我就負責把妳的洞戳大給別人幹」,學妹得知此事後氣炸,把兩人交往期間,學長二度逼迫她發生性行為的事告上警局。
高雄地院審理時,學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已賠錢跟學妹和解,希望法官能判他緩刑,讓他研究所畢業後,能趕快去工作賺錢賠給學妹,但學妹卻在法庭上直指「感受不到對方是真心道歉」,也不同意讓學長緩刑,法官認為學長法紀觀念淡薄,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會治安,更造成學妹精神上的陰影及痛苦,依強制性交未遂罪、乘機性交罪判徒刑1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