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社團老師嘿咻女學生27次 胡扯「國外女生都這時候性行為」
國中才藝老師涉嫌嘿咻女國中生,被高雄高分院判刑。 (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某國中社團王姓才藝老師,涉嫌在住處嘿咻女學生27次,後來被女學生父親自她平板電腦發現驚人內幕憤而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王男觸犯27罪,依妨害性自主罪,各處徒刑3年半,併執行刑5年4月。
判決書指出,王姓老師是某知名國中社團活動才藝老師,因而認識上課的13歲學生小雪(化名)。2019年5月至11月間,王員騎車載她到高雄市住處,共涉嫌嘿咻27次。後來,小雪父親發現女兒常關在房間裡不知道在做什麼、有精神壓力相當大的異常行為,所以查看她平板電腦,赫見她和王男網路對話紀錄異常,經深入詢問2人後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報案,傳喚王男到案製作筆錄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查並起訴。
王男雖承認有帶小雪到住處房間,但強調只是普通朋友,沒有發生過性行為。又說,與小雪父母對話過程,因未經他們同意即與小雪單獨外出並不妥,所以才會愧疚、道歉,否認犯行。
小雪則說,與王男在學校認識,首次約她到住處,即發生親吻嘴巴、胸部、撫摸私處,並戴套嘿咻。又說,起初她拒絕,王男卻說國外女生都在這個時間發生性行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後來便接連發生。
一、二審法官開庭調查,據小雪手繪王男住家示意圖、醫院驗傷證明、小雪父親和王男L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和對話錄音譯文等,認定王男觸犯27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執行刑5年4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