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酒駕罰1200元、他寧願罰2400元 原因竟是…
洪男寧願拒測罰2400元。(讀者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49歲洪姓男子酒後騎單車被警方攔查,警方多次說明就算酒測超標,最高只罰1200元,但洪男曾因酒後騎機車被捕法辦,擔心又被上銬,不接受警方勸說,撂話「不聽你的」,堅持拒測,寧願罰2400元。
警方強調,雖然立法院已於月前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慢車酒測超標罰款提高為1200元至2400元、拒測罰款4800元,但行政院尚未公布生效日期,所以目前仍是超標600元至1200元、拒測2400元。
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范文開、警員陳宗群,5月13日下午約1點13分,巡邏行經小港區鳳池街與龍鳳路口,發現洪男騎單車不穩,攔下盤查,洪男坦承喝酒,但他拒絕酒測。
警方多次告知洪男,接受酒測超標罰款最高僅1200元,拒測的罰款翻倍到2400元,建議他接受酒測。
洪男聲稱,他知道酒駕不能騎機車,但不知道也不能騎單車;洪男也懷疑警方說法,因為他曾酒後騎機車被捕法辦,擔心又被上銬,決定「不聽你的」,堅持拒絕酒測,寧願罰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