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0403災民免費旅宿 最多3個月
吉安山海觀大樓在○四○三強震中被震成紅單,住戶在外等待有關單位的鑑定。 (資料照,記者王錦義攝)
即日起提供3400間房間 1990戶可提出申請
〔記者蔡昀容、王錦義/綜合報導〕○四○三花蓮地震後部分災民無落腳處,交通部觀光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出「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觀光署旅宿組規劃發展科科長柯乃文說明,即日起提供近三千四百間房間,受災戶持相關證明文件,到花蓮縣政府公告名單上的旅宿,即可免費入住,最多可住三個月。
觀光署昨宣布,為協助安置因「○四○三花蓮地震」住宅毀損、且短期內暫未有合適租屋處的花蓮地區受災戶,觀光署與國土管理署合作研擬「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補助」方案,並於五月十四日共同發布相關作業規定。
旅宿名單公布於花縣府官網
花蓮縣政府統計,震損共計紅單八十三件(八六一戶)、黃單七十九件(一一二九戶),紅、黃單受災戶達一九九○戶,安置災民人數一一六五人;觀光署已與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旅館公會、民宿協會齊力,鼓勵及媒合旅宿業者加入「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已經有超過四七○家旅宿業者、可提供近三千四百間房,支援花蓮縣災民短期住宿需求,縣府昨也公告業者名單於縣府官網。
不得同時請領其他租金補貼
觀光署說,短期內暫未有合適租屋處的受災戶,可持「○四○三震災受災戶房屋損毀受災證明」正本、該戶人口數證明資料(如戶籍謄本,或加註人口數的受災證明)、「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助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簽訂訂房契約,即可免費入住;每戶入住一房,以月為單位,最多可住三個月,入住期間,不得同時請領租金補貼等相關居住補貼和補助。
觀光署表示,相關住宿費用,由中央賑災基金補助旅宿業者,雙人房每月三.二萬元、三人以上入住四人房每月四.四萬元;觀光署將持續協助花蓮地震救災、重建、振興相關工作,儘速恢復花蓮觀光旅遊產業動能。更多短期安置旅宿補助資訊,可上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查詢,或向縣府觀光處詢問03-8227171#52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