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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假意接送卻伸鹹豬手 妙齡女跳車求救報警

惡狼假意接送卻伸鹹豬手,妙齡女跳車求救報警。(情境照)

惡狼假意接送卻伸鹹豬手,妙齡女跳車求救報警。(情境照)

2025/03/26 08: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輕度身障王姓男子見中度身障的妙齡女子小如(化名)一人在超商,心生邪念,假裝騎車載她回家,然而王男卻趁機摸大腿與下體,小如趁停紅燈時跳車求救報警,新竹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將王男判刑7月。

法官調查,112年11月1日下午1點多,王男騎乘電動自行車行經新竹市某超商前時,見小如獨自1人在路旁,竟基於乘機猥褻犯意,利用小如因智能障礙、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而不知抗拒機會,問她「我載你回家好不好」等語,旋騎乘電動自行車搭載小如。

騎車行駛途中,王男接續以手撫摸小如大腿、下體多次,直到東山路與食品路口停等紅燈時,小如趁隙下車離去並前往警局報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而循線查獲。

法官審酌王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利用被害人因智能障礙、不知抗拒機會,對其猥褻行為,造成被害人心理上難以磨滅陰影,念及王男行為時並未使用工具,且無證據證明有將手伸入小如褲子內,也未致被害人成傷,復無其他共犯,行為時間亦非甚長,足見其犯罪手段尚知節制。

法官調查王男於89年間經鑑定為輕度身心障礙,嗣後業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已給付全額賠償金5萬元,最後依乘機猥褻罪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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