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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3天交通大執法 未禮讓行人恐噴6000元

嘉市警二分局3月11日起3天交通大執法,提醒民眾如路口未停讓行人,恐噴6000元罰鍰。(記者王善嬿攝)

嘉市警二分局3月11日起3天交通大執法,提醒民眾如路口未停讓行人,恐噴6000元罰鍰。(記者王善嬿攝)

2025/03/10 16:22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東區吳鳳南路、吳鳳北路、忠孝路等易發生交通事故,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自11日起13日展開交通大執法,在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違規闖紅燈、酒駕、未依兩段式左轉、路口未停讓行人、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其中如汽機車駕駛路口未停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警方表示,東區易肇事路口包括吳鳳南路與世賢路口、吳鳳南路與興業東路口、吳鳳北路與民族路口、忠孝路與世賢(新生)路口,為加強防制交通事故,除平日執法取締,每月規劃交通大執法勤務。

警方說,其中「路口未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專案執法,現行取締認定基準,以汽機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內(約一個車道寬或3個枕木寬),以及汽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基準,駕駛若違規,將面臨最高60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並必須接受3小時道路安全講習。

警方提醒,駕駛行經無號誌路口,應養成停車再開習慣,汽機車駕駛人行經無號誌或無交通指揮人員、號誌故障交叉路口,支線道車輛應讓幹線道車輛先行,未依規定禮讓,如因違規造成人員受傷、死亡,將處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甚至吊扣或吊銷駕照。

警方表示,此次執法涵蓋第二分局轄區易肇事路段、聯外道路及無號誌路口,搭配測速儀器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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