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惠心腹吳健榮收賄發監 因癌末嘉監拒收責付家屬

嘉義市府前機要專員吳健榮。 (擷取自吳健榮臉書)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長黃敏惠的心腹、嘉義市府前機要專員吳健榮,收受10萬元現金及20多萬元咖啡豆、茶葉等賄賂,為工程顧問公司幹部、營造業者履約護航,被判刑7年6月定讞,11日發監。嘉義監獄因吳男癌末,今通知嘉義地檢署拒絕收監,晚間吳男經檢方訊問後,責付家屬帶回。
66歲的吳健榮2008年元月31日起擔任嘉市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技士,深受黃敏惠倚重,2018年3月2日退休,黃敏惠回鍋任第三任市長,吳在2019年元月受任用為市府機要專員,本案爆發後,於2021年元旦離職。
吳男收賄案一審嘉義地院判無罪,台南高分院二審逆轉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吳男不服,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及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均被駁回。
嘉檢表示,吳男判刑定讞,原定於4月3日發監,當日至嘉檢執行科報到後,提出因罹癌須進行化療療程的診斷證明書,並申請延期入監,經執行檢察官綜合考量後,改期於本月11日發監。
吳男於本月11日入監執行,嘉監經醫師評估檢查,其病況已是癌末,依監獄行刑法規定,不予收監。吳男今天傍晚由法警會同從嘉監提返回嘉檢後,由檢察官訊問後,責付其兒子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