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彰縣豬糞尿處理中心 居民要求撤案
2025/06/20 05:3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
西勢里長蔡福助(左二)及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成員在內近20人前往縣府廣場抗議,高喊「撤案」口號,並表達反對該案與芳苑火葬場。(記者張聰秋攝)
溪湖鎮西勢里民要求訴訟判決前不得開發 縣府:招標照常
彰化縣政府將於廿五日進行「彰化縣畜牧糞尿多元利用資源化共同處理中心BTO(Build-Transfer-Operate,興建轉移營運)招標案,基地位於溪湖鎮西勢里,引發地方反對,西勢里長蔡福助昨率十多位民眾赴縣府抗議,要求在行政訴訟結果未出爐前,縣府不應強行招標,否則將號召更大規模抗議。對此,縣府指出,招標照常,日後行政法院裁決結果要求做環評,則依判決結果辦理。
在中央經費挹注下,縣府規劃於溪湖鎮西勢里國有地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設置畜牧糞尿處理中心,面積約一.二九公頃,預計可處理約六萬頭豬的糞尿,主要收受方圓三公里內畜牧場的廢水,收集量能約每天六○○公噸。
昨天蔡福助與在地居民齊聚縣府廣場抗議設置糞尿處理中心,持抗議標語高喊「撤案」。
蔡福助指出,本月初在地居民連名向行政法院對縣府與環境部提出行政訴訟,該開發案依法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處理農業廢棄物設施、基地面積超過一公頃且涉及有機污泥須做環評。但縣府回覆此案為「電業綠能」用途,因此免評,引發居民質疑有規避之嫌。在訴訟結果出爐前,他們主張縣府不得推動後續開發程序。
縣府:依法無須辦理環評
縣府則表示,該案主要目的在於集中妥善處理畜牧糞尿,並採用資源化方式,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條規定,免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再利用程序,亦不屬於《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所列的再利用機構,依法無須辦理環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