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8次酒駕酒精濃度全破1.0 法官判關2年
2022/10/18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洪姓男子常酒後開車,自二○○二年起已有多次酒駕,每次酒測值酒精濃度都超過一毫克,但他劣性不改,近日又二次酒駕被逮,酒側值分別高達一點二六、一點九一。彰化地院審理,認為洪男已惡名昭彰仍不知悔改,合併判處二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洪男(六十四歲)今年三月間酒後開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一點二六,同年六月間又酒後駕駛小貨車行駛在二林鎮莊敬街時,突然不勝酒力怠速停在路中間睡著了,直到警方敲窗才驚醒,酒測值一點九一,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檢方偵辦時發現,洪男從二○○二年至今已有八次酒駕,且每次酒測值都超過一,最低為一點○二,最嚴重的是這次一點九一,前六次分別處以罰金一點八萬、四月、六月、七月、八月、十月徒刑,但洪男仍劣性不改,今年又兩次酒駕被逮,起訴後,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法官審理認為,洪男有多次酒駕猶不知悔改,仍無照駕駛自用小貨車上路,顯見其未能記取教訓,故有使其入監接受矯正之必要,兩罪分處徒刑一年與一年二月,應執行二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