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國土保安 日立法監控外資收購安保土地
日本參議院院會十六日凌晨表決通過「土地利用規制法」,授權政府可監控自衛隊基地、核電廠與國境離島等重要國安設施周邊土地的買賣及利用情形,以加強國土保安。圖為日本福島縣的研究用模型。(彭博檔案照)
〔駐日特派員林翠儀/東京十六日報導〕日本參議院院會挑燈夜戰於十六日凌晨表決通過「土地利用規制法」,授權政府可監控自衛隊基地、核電廠及國境離島等重要國安設施周邊土地買賣和利用情形,以加強國土保安。日本政府在法案審議時曾說明,依照新法將被指定的區域,國境離島有四八四處、防衛相關設施約五百處以上,但目前並未公布具體名單。
這項法案預定明年四月公布施行細則後正式上路,內閣府也將依法新設專責部門。參院內閣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在指定區域前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以及在指定後向國會報告。
日本政府去年針對外國資本在日本國內的土地買賣,展開全面調查,發現其中涉及國土保安的土地收購或收購計畫,至少七百件有中國資本涉入。為了加強國土保安,政府制定新法「土地利用規制法」提交國會審查,眾院已於上月廿八日表決通過。參院則因在野的立憲民主黨及共產黨聯手杯葛,拖到會期最後一天才交付表決。
反對此案的立憲民主黨和共產黨認為,該法可能遭到濫用,且有限制私權之虞,十五日以提出對參院內閣委員長和議院運營委員長的解任決議案進行杯葛,致使院會表決延至十六日凌晨才拍板。
土地利用規制法的重點包括:自衛隊基地、海上保安廳施設與核電廠周邊一公里內、國境離島等指定為「注視區域」,政府可調查區域內的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姓名、國籍、實際土地使用方式等。自衛隊司令部或無人離島等安全保障上特別重要的設施周邊,則指定為「特別注視區域」,超過兩百平方公尺以上的土地或建築物買賣,必須事前申報姓名與國籍等資料。未提出或不實申報者,將處六個月以下徒刑或一百萬圓(約廿五.五萬台幣)以下罰金。
對於區域內出現電波干擾或遮斷基礎管線設施等「機能阻害行為」,政府可進行取締,並勸導或命令停止使用區域內的土地或建物,違者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或兩百萬圓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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