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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浪費姊 手機用3天就換

2011/10/02 20:29

李美娜用過最短期限手機僅有3天。(畫面擷取自網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媒體報導,韓國出現一名「浪費姊」李美娜,李美娜「浪費」的程度已經達到一種「病態」境界,因為她所使用的任何物品,壽命都不超過7天,一支手機還曾經使用3天就換掉,李美娜母親看不下去,唸了她幾句,她立刻把手機丟到地上摔壞,令人咋舌。

李美娜最近上了韓國一個綜藝節目,坦言她是個非常喜新厭舊的人,身邊所使用的任何東西期限都不超過7天,高中時甚至因為討厭每天穿同樣的制服轉學3次,每個月買東西的花費大約要韓幣300萬元(相當於新台幣7萬8000元),言論一出,令主持人目瞪口呆,不敢置信。

李美娜表示,身邊所有物品無論衣服、包包,還是高單價手機、相機和iPad使用期限都不超過7天,而她用過期限最短手機是3天;此外,她也帶了許多準備要丟掉的物品上節目,包括泳衣、牛仔褲、平板電腦、相機等等,節目主持人當場估計,這些物品若以二手價賣出,至少可獲得韓幣800萬元(相當於新台幣20萬元)。

節目同時也訪問了李美娜交往3個月的男友,李美娜男友表示,希望女友能夠改善浪費行徑,他也擔心未來有一天李美娜會因對他沒興趣了決定分手;李美娜則說,未來會試著把不要的東西賣給朋友或是捐助給生活有困難的人。

李美娜帶了許多已經不要的東西上節目,主持人估計拍賣後至少可得800萬韓幣。(畫面擷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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