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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同學散佈裸照 惡質男不得緩刑

2015/11/22 06:00

高院判決書指出,鄭男已坦承猥褻、偷拍被害人等犯行。(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體重達120公斤的鄭姓工程師,就讀大學四年級時,邀約漂亮的女同學小潔(化名)回住處,請她喝下調酒後,趁她酒醉,竟利用體重壓著她,趁她動彈不得時猥褻其下體並強拍裸照,事後還散佈其裸照而瘋傳全系,審理時鄭男提出賠償、道歉換取緩刑,但小潔當庭泣訴「我無法原諒」,高等法院痛斥鄭男罪行惡劣至極,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不得緩刑。

現年24歲的鄭男,和貌美的小潔(23歲)是同班同學,她曾獨自或和同學到鄭男與女友的同居處聊天。

去年4月5日下午,鄭男約小潔吃飯後,2人回其租屋處,並倒1杯300cc、以酒精濃度35%「野格利口」烈酒與「紅牛」能量飲料調製、俗稱「野格炸彈」的調酒請她喝下,小潔不勝酒力,昏昏欲睡,鄭男不顧小潔叫喊「不要」,對她脫內褲並強制猥褻,再以全身重壓,讓她動彈不得。

小潔不停反抗哭泣,鄭男才停手,但要求拍裸照,小潔含淚當「裸體模特兒」,被強拍下半身裸照才脫身。

小潔事後隱忍,但去年9月開學後,鄭男卻將小潔裸照以LINE傳給系上同學欣賞,結果瘋傳全系,同系學長氣得質問小潔:「妳為什麼要當鄭男的小三?」剛好小潔男友在旁,才報警處理。

被害女恐懼難原諒

審理時鄭男坦承對小潔猥褻及拍下半身裸照,但哀求說現在有正當職業,若入監將無前途可言,願以金錢賠償、道歉,換取緩刑。

偵查、審判期間,小潔每次陳述事發經過,幾乎都哭倒法庭,指案發後非常恐懼,害怕鄭男將裸照散布出去,幾乎不敢出門,連續作噩夢好幾個月,但鄭男最終仍將裸照散布出去,至今也未道歉過,「我不在乎金錢賠償,無法原諒他。」

高院合議庭指出,案發至今1年半,小潔仍生活在痛苦中,痛批鄭男不知反省,還散布裸照對她造成二度傷害,且檢方和小潔都反對鄭男獲緩刑,因此舉會造成「金錢能擺平糾紛、有錢即無事」的錯誤觀感,因此仍判他10月徒刑。還可上訴。

灌醉女同學猥褻判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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