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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驗傷斷案 走下審判台

2015/02/05 06:00

劉男拾荒被欒姓婦人搶奪身上財物後,兩人保持距離,各收各的互不侵犯。(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欒姓拾荒婦人前年10月被控曾與劉男搶資源回收物,雙方發生拉扯,欒婦竟搶奪對方1400多元財物,又害他踩到碎玻璃受傷。基隆地方法院院長蔡名曜當審判長,走下審判台彎腰細看,確認劉受傷部位在腳背,認定欒婦過失傷害罪不成立,僅依搶奪罪判處7月徒刑。

蔡名曜走下審判台後,發現劉有重聽,還貼近劉的耳朵審訊,讓他可以聽清楚問題,便於書記官繕打每個回覆。蔡名曜此舉,讓蒞庭的公訴檢察官也嚇一跳,直說:「很意外、十分罕見」。

但蔡明曜受訪時指出,診斷書看不出劉的傷勢位置,走下審判台,只是想確定他的腳傷位置,至於貼近劉耳邊審訊一事,蔡則揮揮手稱:「我只是做一個法官該做的事,真的沒有什麼!」

劉昨受訪時說,他第一次上法院,擔心聽不清楚法官問話,直到看到法官走下審判台問他,才不再緊張;對於欒婦過失傷害獲判無罪,他回稱:「尊重法官判決」。

欒婦則不滿指出,她撿起自己的錢,怎麼會變成搶劉的錢,法官根本亂判,她已經上訴,希望二審法官還她清白。

欒姓婦人不滿法院判7月徒刑,已提起上訴,希望二審法官還她清白。(記者林嘉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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