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闖馬路被撞癱 騎士不起訴
2015/01/21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70歲呂姓老翁過馬路想去對面眼鏡行換眼鏡,竟被機車撞到癱瘓在床,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行人任意穿越馬路、未走斑馬線,是造成事故主因,騎士並無過失,處分騎士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呂翁去年1月間從東明市場要到對面眼鏡行換眼鏡,在穿越馬路時,被25歲陳姓騎士撞倒,癱瘓在床,陳摔車倒地,也有受傷;呂家人控告陳過失致重傷害罪。
根據相關單位鑑定認為,呂未走在斑馬線上,為肇事主因,陳無肇事因素。而呂家認為,鑑定報告內容認為騎士有超速、違規,既然有違規,為何無過失?家屬一定會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