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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徐自強519出獄

2012/03/09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撤銷徐自強更七審無期徒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目前在押的徐自強是第一個因大法官釋憲,而推翻死刑確定判決,並獲得更審機會的被告,已羈押16年的徐拜速審法之賜,將在5月19日解除羈押出獄,剛好是總統馬英九就職前一天。

本案更七審時,認定徐沒殺人,最高法院撤銷徐自強更七審判決的理由,主要是認定更七審見解不符經驗法則,最高法院強調,徐後來開庭都不講話、拒絕陳述,法院只好依刑訴法相關規定,根據警訊等卷證認定罪證。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指出,雖然最高法院發回理由對徐自強不利,但至少讓徐有再次答辯機會。徐自強被控84年9月間,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黃春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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