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愛犬撞倒婦 遛狗判賠16萬

2011/03/10 06:00

〔記者楊國文、吳仁捷/台北報導〕遛狗付出昂貴代價!

家住新北市中和區的林姓男子,98年9月間帶著他飼養的黑色中型土狗外出遛狗,任由土狗在巷道奔跑,從58歲的楊姓婦人身後將她撞倒,後腦撞上地面致頭部血腫疑似腦震盪傷害,向林求償,林指稱,事故後楊婦仍出入號子看盤,應無重大傷害;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林應負起狗兒肇事責任,昨判林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及醫藥、就醫車資等費用1萬多元共16萬多元,全案定讞。刑事部分,林某已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