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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肇逃害夫妻隔陰陽 國民法官判10年10月

2023/10/20 05:30

男子李佳龍毒駕撞人後還肇事逃逸,與友人一起汽車逃跑。(記者徐聖倫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二○二一年間,男子李佳龍吸食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開車上路,遇警攔查卻飛車逃離,最後在新北市板橋撞上游姓夫妻,造成游男受傷、游妻林女死亡。全案經新北地院三名職業法官與六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依毒駕致死與肇事致人於死而逃逸兩罪,合併重判李男十年十個月徒刑。

本案發生在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李男在案發前一晚吸食毒品後,仍從新北市新莊區開車上路,前往土城載送友人,行經土城學成路與裕民路口時,疑因使用手機致綠燈未前行,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查出他是列管毒品協尋人口。

李男因車上放有毒品,竟踩油門往板橋方向加速逃逸,一路超速、逆向行駛、不依號誌指示、闖越紅燈、跨越雙黃線,並在南雅南路二段一四二巷口撞上被害者後,仍不停車,還駛上人行道繼續跑,最後在華東街棄車與友人一起逃逸時被捕。

李男毒駕造成被害者游男右小腿擦挫傷,林女則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腔及蜘蛛膜下腔出血、顱骨閉鎖性骨折等傷害,送醫後因腦幹衰竭、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有施用、持有、販毒紀錄的李男,當時吸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仍駕車上路,且因自己是毒品協尋人口,車上還有毒品,為躲避查緝高速駕車,罔顧用路人安全,致林女死亡。

合議庭並認為,李男事後肇逃,因車輛受損無法駕駛,棄車步行躲藏,可見肇逃心志堅決,直到審理才認罪,又未能賠償和解,亦無尋求原諒的積極作為,依此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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