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防治法修法三讀 涉「性犯罪」資訊 平台須強制下架
2023/01/11 05:30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昨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手持標語在場中拍照留念。(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為避免性侵受害影像傳播,明定網際網路平台業者,應下架與犯罪有關的網頁資料,違者最高可處六十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違者最高可罰六十萬 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由於網路業者規範涉及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網絡單位,故三讀條文有關網路業者下架機制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三讀條文明定,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得知有性侵害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犯罪有關的網頁資料,若無正當理由不願配合,可處六萬至六十萬元罰鍰,限期不改善將按次處罰。
業者也應保存犯罪網頁資料、嫌疑人個資及網路使用紀錄資料一百八十日,以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條文明定,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立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協調辦理協助被害人就醫診療、提供廿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協助加害人身心治療等業務,得與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主管機關可依被害人申請,核發驗傷採證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
配合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罪,條文也明定性私密影像被害人準用前法被害人保護措施及相關違規裁罰規定。
-
台中警用機車首度大規模汰換 450輛電動機車亮相好壯觀
-
獨家》澎湖漁船公海作業又被中國海警船騷擾 漁民嘆海巡署要求離開
-
板模工日賺2千 貪圖「坦桑石」暴利險遭騙走15萬
-
我漁船駕駛打瞌睡撞礁岩被日方查扣 歷經13天7船員才全返台
-
天氣熱爆 屏東遊民疑中暑倒臥騎樓身亡
-
男子高雄開到嘉義精神差 追撞等紅燈5車、騎士捲車底拖行50公尺
-
基隆漁船被扣留 船主:協商後日方同意罰款600萬日圓放行
-
海釣前搬漁具失足落海 6旬男「面朝下漂浮」溺斃萬里漁港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