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日日Shoot》孔祥志3度酒駕仍交保 若判刑要關不得易科

2022/12/09 05:30

案發前四天,孔祥志開黑色賓士在桃園中壢酒駕肇事被 逮。(警方提供)

〔記者魏瑾筠、鄭淑婷/桃園報導〕酒駕肇事造成無數家庭天倫夢碎,為遏止酒駕,政府今年元月完成修法加重酒駕刑度,規定十年內再犯酒駕致死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即使並非十年內的再犯者,酒駕致死仍維持最重可判刑十年,至於酒駕未肇事刑度,則提高到最重三年。

酒駕新制 10年內再犯可判無期徒刑

而涉及台南市學甲八十八發槍擊案的槍手孔祥志,上月六日在桃園酒駕發生車禍,對於他已三度酒駕仍可交保,檢方指出,孔酒駕自撞,無人受傷,警方到場時他也無逃亡,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要件,也無規定三度酒駕要羈押。

不過二○一三年法務部曾頒布酒駕再犯標準「被告五年內三犯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二第一項(公共危險)之罪者,原則上不准易科罰金」,過去俗稱「三振條款」,後因監獄人滿為患,各地檢陸續放寬標準,近年因酒駕屢屢釀禍造成憾事,法務部今年重申嚴懲酒駕犯行,並將三振條款上修門檻為「酒駕經查獲三犯以上者」,取消五年內間隔年限,不論三次酒駕間隔多久,都不准給予易科罰金。孔嫌此案若被判刑,即便刑期低於六個月,仍必須入監服刑,不得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