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典:法官有「遵時判決」義務
2022/07/2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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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規定,除未經言詞辯論的簡易案件,餘判決應當庭宣示,被告不在庭也應宣示。刑訴法未明定須準時宣判,但若提早宣判屬重大違失,反之可證準時宣判的重要性與嚴肅性。
宣判屬於開庭的一種,「司法院所屬各機關業務檢查實施要點」的第四項「準時開庭及法庭錄音事項」、第七項「有無依照規定宣判及公告、上傳主文事項」,均將準時宣判列為對法官的檢查要項。台北地院依此明確指出,除非有正當理由或不可抗力因素,否則法官有遵守準時的義務。(記者張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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