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克學屬公共危險罪再犯 恐判10年
2022/06/29 05:30
男子林克學酒駕撞死江姓女騎士,又與遊覽車對撞,車頭全毀。 (警方提供)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卅二歲男林克學去年才因酒駕致人於傷,被吊扣駕照二年,林男駕照還在吊扣期間,竟在花蓮縣豐濱鄉再度酒駕逆向撞死一名六十七歲江姓女騎士,法界分析,林男的犯行屬於公共危險罪的「再犯」,刑度可能落在七年到十年不等。
律師翁偉倫表示,酒駕新制上路後,把「再犯」入法,致人於死的罪則從初犯的三到十年刑期,加重至五年以上或無期徒刑,為非常特殊的立法技術,今年元月又把再犯的適用區間從五年拉長至十年,增加嚇阻力道。本案林男去年才犯酒駕,今年二犯,適用新制。
翁偉倫提醒,我國有「累犯」制度,即前案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加重一半本刑,此案特殊之處在於,林男已適用「再犯」加重刑期,能否再以「累犯」二度加重? 此攸關「雙重評價禁止原則」,也就是一行為侵害一法益如構成數個犯罪要件,僅能以一法條論罪。他認為,即使不適用累犯,林男的犯行非輕,刑度也可能落在七到十年間。
翁說,死者家屬可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及對方汽車強制險,約三百多萬元,但因死者年紀將近七十歲,以我國過往實務見解而言,家屬要拿到破千萬元的賠償,可能有點辛苦。而因林男酒駕,故保險公司賠完強制險後,可轉向林男求償。
律師連思藩也研判林男刑度落在七到十年間,即便以舊制計算,林男仍屬累犯,刑期可能從四年半起跳,最重到十五年,因此十年並未逾越比例原則。連呼籲,我國酒駕政策已朝嚴懲重罰的趨勢演進,民眾切勿酒駕,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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