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廠老闆偷摻生命之水 迷姦2女
偷摻生命之水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驗無藥物反應 被害女調餐酒館監視影像逮狼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四十歲男子顧峰經營改裝車廠,在業界小有名氣,常於臉書張貼與多名藝人合影彰顯人氣,卻趁聯誼約會、聚會機會,涉嫌趁機分別在二名女子酒水內摻入從酒類專賣店購得、具高酒精濃度的「生命之水」,二女迷昏後都被帶往其租屋處性侵;二女事後發現受辱提告,採驗後身體均無藥物反應,因此認定顧男是以「生命之水」犯案,已被收押的顧男昨被桃園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
顧男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顧男經聯誼活動認識被害女子,去年八月約出到台北市一家餐酒館吃飯,期間卻二度趁女方如廁,顧男將預先準備的高酒精濃度「生命之水」摻進女子酒水中,女子喝到神智不清,顧男再找朋友代駕,將他與女子載回其桃園市八德區租屋處,隨後動手撫摸私密處,更企圖性侵,因女子反抗而未得逞;被害女子隔日清醒後感覺全身乏力,懷疑遭下藥而到醫院檢驗,另前往餐酒館調閱監視影像,驚見顧男趁她離開座位時摻入,氣得報警提告。
檢警另查出,顧男於去年九月底在一次聚會中,席間以同樣手法對另名女子下手,等女子昏迷癱軟,顧再找不知情友人將他與女子帶回其租處,隨即涉嫌動手摸胸、指侵;女子酒醒後也懷疑被下藥,報警提告。
檢警追查後搜索、逮捕顧男,經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檢警調查時,顧男初訊稱是用安眠藥磨成粉,另在網路購買迷幻丸磨成粉摻水,分別趁機摻入受害女子酒水內;之後改口稱對二女都是用高酒精濃度的「生命之水」下手,是因不諳法律,且看過新聞報導有人喝高濃度酒精暴斃,怕涉犯殺人罪,才隨便瞎編理由。
因檢警搜索顧男住處、車廠未發現迷幻丸、安眠藥等,受害人體內也沒驗出相關成分,因此認定顧男是以「生命之水」犯案,偵結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罪嫌將顧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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